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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 去歐洲玩時 會經過所謂的「紅燈區」
當時只覺得好奇怪 這些女性為甚麼都在玻璃櫥窗裡面
或坐 或站 甚至有躺著的 搔首弄姿
而有些櫥窗的卻是用窗簾遮起來 密不透光
一整條街上都是 每間櫥窗都裝潢的很像小套房
粉紅 粉紫 印象中都是一些浪漫的色系

我媽一向都很開放 她直接請導遊跟我解釋
導遊說 這些就是台灣所謂的公娼
窗簾拉起來有的是沒有營業 有的是作生意中
那時不太知道了解「生意」是怎麼做的
但知道 是一種東方人不愛公開討論 也很避諱的事情

現在想起來 說不定就是這段經驗
改變了我對於公娼的看法

公娼要廢止時 我好像還是高中生
當時我好覺得應該要持反對意見
因為這是道德 這是操守的問題
也有點是從眾的表現吧

現在 政府醞釀恢復公娼制度
如果問我贊不贊成 我覺得我會較傾向贊成
很多人 覺得身體不是財產不是工具
我當然也贊成這樣的看法

可是為甚麼我卻會傾向贊成
很多在貧窮階層的人
他們沒有辦法顧到自己的基本需求
包含吃跟住 這些最基本的
有人可以打零工 有人可以作清潔
很多種職業 都可以達到這樣的基本生活
但是一但遇到突發狀況 疾病 意外等等
現今一兩萬的薪資或是政府千元的補助
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

生命都維持不下去了 請問道德在那時值得了多少錢
而你那麼有道德水準 你願意拿錢救濟展現人道的一面嗎?
謀生的方式有很多種 職業也是不分貴賤
公娼 是一種謀生的職業名稱 衍生的問題 當然不可能沒有
也沒有一條法律是完善的 很多人提到性病 犯罪等等
今天既然政府要開放 就應該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
很多人說 吸毒是不是也開放好了
重點在於毒品本身就是危害生命的
我認為會使人生理上癮而非心理可以控制的
跟賭或嫖是不一樣的方式

對我來說 今天只要願意 能不能嘗試尊重他(她)們的想法?
我們有的道德想法 是對我們自己
從事性工作者的人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他們何嘗不知道外人的眼光

最近有件事發生在我朋友人身上
對方 是新莊某大學作公益系的大四剛畢業的女子
南部人來台北念書 在作美式食物外送的服務
她靠著自以為的姿色 跟不同男孩子勾搭來去
還藉此請別人幫她負擔自己用不見的公費
偶而靠在男生身上撒嬌呢喃當作報答 而且還跟男友炫耀
明明知道男生對自己有好感
還藉此要求別人買東西給自己 覺得自己很厲害很有手腕
更重要的是 她利用男生 故意住在人家家
大肆的開整天冷氣、用電腦、男方父母叫她吃飯還要三催四請
也不會跟人家家人打招呼 甚至大小叫 不顧他人的感受
非常沒有家教的一個女生 可以說是非常惡劣

也許會覺得男生自願活該
但就這個女孩子來說 我覺得他的所作所謂
才是要被瞧不起的

請問 這樣的名校大學生有比公娼好嗎?
她的身體 不是為了自己的生活 也不是為了家計
三不五時拿出來說嘴 只是為了炫耀自己有多受歡迎

若要說 只能說 連作私娼都不配
這才是不重視自己身體跟沒有道德的人 不是嗎?


而我跟咩不想跟她在同一等級上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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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想引筆戰  純粹自我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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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cey3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